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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外 来 人 员 子 女 家 长
书
外来人员子女家长:
你们好!
从2008年起,我局将实行所有居住在金阊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预登记制度,以切实保障每一个外来人员子女在本区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了方便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报名预登记,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1.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子女均可进行预登记。
2.履行过预登记手续的外来人员子女,将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许可原则,统筹安排至就近公办小学(或经批准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免收捐资助学费。
3.符合有关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将享受与本地适龄儿童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或免交借读费和规定的课本费等。
4.预登记时须要携带的证件有:
⑴户籍所在地的家庭“户口簿”(要包含有父母及其子女的信息)原件(或复印件),或子女的出生证明;
⑵父母的“公民身份证”原件;
⑶本区居住地的“暂住证”原件;
5.预登记地点: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
6.集中预登记时间:6月15日 (上午8:30
~下午4:30)
7.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8702122;68664121
如果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将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和享受有关免费政策:
(一)计划生育材料
1.户籍所在地乡、镇级计生部门签证的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经批准可以生育两胎或两胎以上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公函证明。
2.现暂住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发放的《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二)有关劳动合同等材料
1.父母在企业务工的,须提供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的(或备案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父母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须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雇工须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经当地劳动部门签证或备案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父母从事种养职业的,须提供现暂住地所在村出具的证明,并有所在街道农服部门签署的意见;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三)
有关预防接种证明
1.外来人员子女自出生以来,记录规定的疫苗接种情况的证件;
2.现暂住地补发的《疫苗接种证》
金阊区教育文体局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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